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制度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常态化监督和科学化考评,我市出台了《临汾市政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根据刘予强市长和王振宇常务副市长的批示,经过认真讨论和反复研究,广泛征求25个市直部门、17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的意见,几经易稿,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临政办发﹝﹞77号文件正式印发。 该《管理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务大厅、市级各分厅和进驻大厅窗口单位。考核内容共分为五章17条。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阐述制定考核办法的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范围和遵循的原则。第二章4~8条,主要阐述的是考核组织形式和方法,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考核评分相结合、日常巡查与效能监控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务服务年度目标考核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分值为百分制。第三章9~12条重点阐述考核的内容,对各县(市、区)政务大厅和市级各分厅的考核实行年终综合考评,主要包括基础建设、职能归并、电子政务、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创新服务、组织管理等内容。对进驻大厅的窗口单位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主要包括人员到位、职能到位、审批规范、收费管理、纪律执行、创新支持、评议及投诉等内容。第四章13~14条,主要是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各县(市、区)政务大厅、市级各分厅和进驻大厅窗口单位政务服务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由市政务服务考核组向市考核办反馈。第五章附则15~17条,本办法由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既是落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我市政务服务规范化、制度化进而实现标准化的有力抓手,更是市政府政务服务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具体举措。 (附全文) 总编 尉俊 主编 任泰成 责任编辑 成磊 执行编辑 侯芸芸曹颖吴佳琳 文字 业务科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