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政治部主任 郭春平宣读 临汾市公安局重要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山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疫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发布如下:一、严禁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二、严禁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涉疫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三、严禁编造传播与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