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医保中心 关于城乡居民个人账户相关情况的通知 全区参保城乡居民: 近期,社会有年底城乡居民(包含城镇居民、原新农合农村居民)个人账户清零的传言。根据《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临医保发[]33号)文件的通知“自年9月1日起,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额管理,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不再向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分配基金,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冲抵参保居民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依据上述文件精神原个人账户不取消、不清零。因此广大城乡居民不要信谣、传谣,望互相告知。 特此通知 尧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