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摘录) 临教基〔〕35号 (一)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各县市区、各校必须确保学区内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及本市户籍返乡就读的全部按时进入小学和初中学习。未入学者,依法由学区所在学校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动员入学。 (二)一律免试入学。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原则,各类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学生成绩或各类竞赛、技能资格作为入学依据,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学困生以及家庭有困难、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四)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专门制定特殊教育儿童就学工作方案。要教育动员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特殊教育学校就学,未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要做好学生随班入学工作。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五)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要调查摸清进留守儿童的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保证不让一名留守儿童失学,对于缺乏走读条件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到具有寄宿制条件的学校就读。 (六)时间要求。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年6月30日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年7月20日前,新生录取工作7月30日前结束。 8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总结。 (七)报名办法 1.城镇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2.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3.随迁子女持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由有关学校集中后报教育行政部门核查。 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外市就读的学生持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学生基本信息表》、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 5.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报名时同时应持全国学籍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6.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学校应查验预防接种证或相关证明。 来源:临汾教育 精彩回顾★想让孩子自信大方,就来临汾中传学校! ★临汾人注意啦!独自开车回家千万小心“拍车党”! ★大美临汾,这样的美景你醉了吗? ★临汾人注意了!在街上碰到这个请走开,否则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临汾电视台节目改版啦! ★申维辰受贿近亿元,因卖地和女色落马! 声明本平台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均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内容仅供参阅,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