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方"临汾号外"看下期 近日临汾部分市民的朋友圈、 除了故意发布造谣信息的人以外,很多民众会将这些信息通过短信转发,善意提醒朋友、同事,这些民众可能在主观上没有恶意,这样一般法律上可以不予惩罚,但如果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就要给予相应处罚。比如有些人大量转发此类短信,造成部分人群恐慌,社会危害较大。 ◆◆◆◆◆ 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去年11月起,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第条中“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此外,提醒各位小伙伴们要有意识地避免成为传播谣言的一份子。 当下很多网络谣言发布者利用人们的好奇心、同情心和对朋友与亲人的关心来传播不良信息,下面为几个例子:(公安机关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