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市中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交通银行临汾分行员工与人里应外合骗取贷款余万元。■利用银行业务漏洞骗贷.7万元判决书显示,年3月至年8月,梁某芳在交通银行临汾分行担任零贷管理部客户经理协理期间,利用交通银行“e贷通2.0”业务流程及管理方面漏洞,与李某合谋从中赚取好处费。李某及其下属3名中介人向社会不符合办理贷款条件的客户收取贷款资料,利用梁某芳的职务便利,通过欺骗和盗用该行客户经理和支行行长等人的贷款系统账号密码,擅自利用已办“e贷通2.0”业务的7家单位名义,非法添加贷款资料,致使交通银行受理人的贷款申请,共计发放.7万元贷款。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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