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3/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刚刚,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路花果街口的“常家大院”拆了,准确的说这个位置位于解放路54号。事实上关于这幢建筑的归属问题有着很多纷争,网上可查,不做例证。“解放路历史悠久,是临汾市区最繁华的街道,代表着临汾的历史文化和城市形象,但沿街两侧建筑标准偏低,存在多处违规、违法建筑,影响群众正常出行,严重损害城市形象。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临汾作为三个省域副中心城市之一,这是省委赋予临汾的历史使命,充分体现了对临汾的重视,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历史机遇,拉大城市框架,在老城区改造等工作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临汾城市品质。”看到没?这是来自高层对这条路的评价之前,大BOSS,还对建峰齿科老旧建筑(原市住建局办公楼)、医院老旧家属楼、平阳影剧院、解放路第三学校周边、兵站路口东北角、迎春街路口东南角、市府巷口东北角等老旧低层房屋、侵占道路红线建筑进行了实地查看。为啥要看,因为临汾已经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明白没?常家这幢建筑,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进行了查处,多年来,拆除之声不绝于耳。看看下面之前的动作:解放西路54号,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房屋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已于年1月21作出了:“限你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解放路与花果街交叉口东南角(原解放西路54号)的所有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罚字()第号)。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解放西路54号立案查处 赵淑英、常建林、常成林、常洪林、常珈瑄、常冬珍、常建枝、常春枝、常馨支: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解放西路54号进行建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本部门已立案查处。为查清上述案件有关事实情况,确保公平、公正,现通知你于年12月19日18: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五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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