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3-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综合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总局令第44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总局令第3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培训[]号)的有关要求,请示省、市安监局同意,临汾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决定分期举办市局、市安培中心发证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安全合格证》年度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年至年取得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及年年5取得市局颁发的《安全合格证》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规定的各培训类相的相关内容。

三、培训时间

1、第一期市局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成品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年6月13日至年6月17日,时间5天。

2、第二期市局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乙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年6月18日至年6月22日,时间5天

3、第三期市局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年6月23日至年6月27日,时间5天

4、第四期市安培中心发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年6月28日至年7月2日,时间5天

培训第一天为报到时间(报名截止日期每期第一天下午18点),最后一天为考试时间。

四、培训地点

临汾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临汾市五一西路南一巷18号)。联系85;

:五、培训费用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

六、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安监局领导认真安排,各受培企业踊跃参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年度再培训训,确保应培人员全部参加本次年度再培训培训(此类培训今年只举办一次)。

2、参加年度再培训学员必须按时报到,保证按时上课和资料及时输入与上报。

3、学员报到时需持有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1)《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合格证书》原件

(2)《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合格证书》复印件;

(3)《临汾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复训(换证)资格申报表》;

4、替考或作弊学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重新参加培训。

二O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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