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9-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临汾人请点上方临汾论坛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程序,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安全,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7月20日,我局向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小区业主发布通告,进一步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由业主自行交存至我局指定专户,任何企业不得代收代存。

来源: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

长按下面图片识别







































鍖椾含娌荤枟鐧界櫆椋庡埌搴曡姳澶氬皯閽?
閲嶅簡甯傛不鐤楃櫧鐧滈鏈濂界殑鍖婚櫌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