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国、省道交通事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全市国、省道路临汾全段实行货运车辆靠右通行专项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国道线临汾市全段; 国道线临汾市全段; 国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线临汾市全段。 二、交通管制时间 年6月1日至年5月31日 三、交通管制类别 (一)凡途经管制路段的重、中型货运机动车一律靠右通行,禁止占用左车道行驶。 (二)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时,所有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必须依次靠右停车排队等候,禁止穿插超越前方车辆,禁止进入交叉路口区域路段。 (三)遇前方相邻车辆发生事故、故障及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无法通行时,所有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在确保不影响左侧车道车辆通行时,可以短时借用左侧车道依次超越前方车辆,通过后靠右行驶;或严格按照现场交警指挥路线行驶。 (四)小型机动车、客运车、旅游客车、中型(不含)以下货运机动车、工程车和载运鲜活产品及救灾物资车辆不受公告限制。 重、中型货运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个别不听劝阻、不遵守管制公告、不按规定行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实施处罚。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 年5月28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