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32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和各有关单位的用人需求,计划公开开发名公益性岗位,现将县级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户籍在我县内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二)招用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二、报名办法 各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专业、条件等要求,通过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校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年古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附件)从古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 6、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8张; 7、招用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年7月30日至8月1日 四、报名地点 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五、考试(满分分)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视报名的情况采取考试或面试的办法,择优招用。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 六、确定岗位及签订合同 招用人员确定后,由领导组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机制。 七、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对县级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年10月起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八、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 附件:年古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docx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备考交流群 ?教师招聘交流群: ?公务员备考交流群: ?毕业生求职交流群: ?银行考试备考交流群: ?事业单位备考交流群: 全名师公职培训机构 — |